机构改革以来,海原县从强化能力提升、规范日常监管、健全考评机制、关心关爱激励四个方面入手,全力抓好和改进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注重强化能力提升。以“三强化三提升”活动为抓手,把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作为当前重点学习任务,采取阅读原文、新旧对比、组工大讲堂等形式,深刻领会其实质内涵,不断提高自身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活字典”和“政策通”。
二是注重规范日常监管。强化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登记、调任、培训、考核、奖励、退出备案、工资福利、工资接转等各环节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适时更新维护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全程跟踪。建立全县公务员工作微信群和QQ群,有效提升日常工作的信息化、便捷化程度。
三是注重健全考评机制。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相挂钩的平时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公务员个人工作情况,确保平时考核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成长进步、后备干部推荐、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有关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严格执行考核等次评定有关规定,促使广大公务员积极主动作为。
四是注重关心关爱激励。重视干部心理疏导,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态,特别是对被问责干部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跟踪问效,切实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制定选调生“导师制”帮带工作方案,促其尽快成长成才。用好用活职级杠杆,鲜明树立为务实苦干、担当作为、默默奉献者晋升职级的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平均主义”,先后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174人次干部优先晋升职级,使其事业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动力、待遇上有保障。(供稿人:海原县委组织部 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