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模范机关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21〕83号)文件要求,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对22个提交验收申请的部门(单位)进行了验收考评,并经县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初步确定了海原县2022年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拟命名单位12个,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海原县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17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5-4017514(传真)
海原县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海原县2022年度
“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模范机关拟命名单位名单
1.中共海原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党校
3.海原县公安局
4.海原县人民法院
5.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6.海原县财政局
7.海原县司法局
8.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海原县委员会
10.海原县妇女联合会
11.海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2.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