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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共产党员的一封信
2019-05-28 22:36:00    来源:海原党建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5-28 22:36:00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持续加大力度、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向全县广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毫不动摇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斗争先锋。坚持示范引领,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发挥主力军作用,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要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向身边黑恶行为宣战,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深入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带领群众,帮助群众打消顾虑,踊跃举报,旗帜鲜明同涉黑涉恶不法行为作斗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海原县委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0

  通讯地址:中共海原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55200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利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幕后黑手;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迫交易、滥开滥采、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各类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九)利用矛盾纠纷或上访事件,串联、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采取堵门挡路、服毒自残、跳楼威胁、停尸要挟、抬尸闹事等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交通,损坏公财私物,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以扩大社会影响满足无理需求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传销组织;

  (十一)高薪引诱招聘务工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或“砸工地吃油香”等犯罪活动;

  (十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地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十三)境外黑社会和非法宗教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中共海原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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